近日,敦化法院充分利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,找准矛盾症结,将法理、情理有效融合,有的放矢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,推动案件办理从“强制执行”向“自动履行”转变,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情
2022年6月30日,胡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1万元,同日张某出具手写借条一份。2025年4月,胡某向敦化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张某偿还1万元借款,法院最终判决张某三日内返还借款本金1万元。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,胡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收到案件材料后,敦化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提醒、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,在同张某及其亲属沟通过程中,干警发现其可能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,但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,而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表明如果进入到执行程序,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性措施,被执行人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。最终,在法院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之下,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于近日到法院履行完毕全部欠款及诉讼费共计10100元。至此,该案顺利化解。

下一步,敦化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前端源头防控,积极探索执前督促、执前和解等新模式,持续以“执前督促”为抓手,通过有效疏导,促使当事人从“要我履行”到“我要履行”,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来源:敦化市人民法院
编辑:马天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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