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来源:鞍山日报】
10日,记者从我市招考部门了解到,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7月11日—13日进行,我市共设7个考区、17个考点,1.6万余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。
我市招考部门发出温馨提示,考生领取准考证之后,要认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全部信息内容,核准本人所在考点学校名称和考场,弄准考点学校的详细地址和周边情况等,提前安排前往考点的时间及出行方式,避免走错考点或考试迟到。考生离家前往考点之前,要检查是否带齐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必需的考试用品。考试有效证件为准考证、居民身份证(或带有考生照片的临时身份证)。
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,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。每半天的第一个考试科目,考生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;开考15分钟后,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。每半天的第二个考试科目,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。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点楼内逗留。
严禁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点、考场,特别是通讯工具、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功能器材;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;存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;涂改液、修正带、四方尺等物品;有电子显示功能的手表及其他任何计时仪器;打火机、香烟等与考试无关物品。考生如违反规定携带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考试,一经查实,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考试期间,全体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,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和管理,不得有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。
来源:鞍山日报
文字:沈璐佳
编辑: 董文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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