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杨晓妍
4月15日上午,江西景德镇“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”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受害人家属怀抱逝者遗照参加庭审。
当天13时左右,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庭审发布通报: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2024年10月2日,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,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/h行驶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导致三人死亡,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,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。庭审最后,法庭宣布休庭,择期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受害者家属胡女士被搀扶着从法院走出,情绪激动。胡女士称,庭上控辩双方争论比较激烈,争议焦点依然围绕罪名,“廖某宇方当庭表示只认交通肇事罪,不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。
家属讲述,检方出具的证词:女友多次哀求他慢点开,前面有人,但廖某宇当庭辩称“(天色)太晚了他看不见,不熟悉景德镇道路”,检方随即反驳。庭审最后,廖某宇当庭鞠躬敬礼向被害方致歉,家属表示不接受。

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,顶端新闻记者发现,事发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为128.96千米/小时。据了解,事发路段限速为40千米/小时。地图显示,事发道路周边多为小区、商铺,当地人称事发地段人口密集,属于闹市区。当地居民称事发路口已加上栏杆,不能再横穿。
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,受害人家属胡女士讲述:“交警部门曾回复我们,廖某宇当天与女友吵架后,开车泄愤。”她告诉顶端新闻记者,事发后60岁的她成了失独老人,处理儿子一家三口的后事让老两口几乎心碎,已患上严重的抑郁症,“目前只能靠药物入睡,但痛苦不能缓解,一个整觉都睡不好。”
事发前,胡女士的儿子31岁,儿媳30岁,孙子即将1岁,刚会喊妈妈,她说:“我拒绝了庭前调解、谅解,我认为廖某某的行为已经是过失杀人或故意杀人,希望法院能够依法顶格判处肇事人死刑立即执行。”
在等待开庭期间,胡女士儿媳的爷爷因过度思念孙女导致身体不适,于3月19日离世,“儿媳是独生女,是爷爷奶奶带大的,感情特别深。”
受害人家属胡女士曾告诉顶端新闻记者,廖某宇父亲曾在电话中称受害人“一家三口死亡是天灾”,自己的儿子受到法律制裁是“人祸”。顶端新闻记者尝试联系廖某父亲,但他拒绝了采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