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黄坤尧先生1950年出生于澳门,台湾师大国文系毕业,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,退休后服务于香港能仁专上学院,他最近的一部著作是《岭南近代诗词丛谈》(广东人民出版社,2025)。
我喜欢读书,不求甚解。读得惬意的,有缘而遇,相逢一笑,引为知己。有时看不明白的,可能水平不够,未能融入作者的心灵世界,或者搁置一段时间再看,换个不同的时空,灵光一闪,说不定突然又看得明白。一书一世界,我心中并没有不好的书,有些书可能写得肤浅,或者陈词滥调,未尝不可以视作反面教材,就当买一个教训,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跌跌撞撞地从错误中学习。读书,其实就是学习判别和选择。而一个人的识力往往就在经验中积累起来。
现在每天的出版物很多,大家只能按照不同的阶段,各取所需。除了学校的教科书之外,世间并没有必读之书,读也读不完。读书其实就是一个自我寻觅的历程,从小到大,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层次,知所选择。每人的兴趣不同,思考的角度亦异,阅读但求过瘾,就很满足了。年轻时,我曾经沉迷于外国名家的翻译小说,渴望进入异域的时空世界,吸取创作经验,自我完善。有形无形之间,小说发挥了潜在的影响力。
黑塞(Hermann Hese,1877-1962)的《乡愁》是一本自传体小说,也是他的成名作,出版时他才二十七岁。书分八章,主角佩达就是黑塞的化身,整个漫游就是一段心路历程的写照。黑塞在复杂的故事背后带出了很多现实问题,例如爱情、婚姻、友情、亲情,以至对残障人士的同情、人生的目标、抨击虚伪的心灵等。这些都是难以解答的课题,幸而全书贯注在一股纯朴的乡情之中,使人生还有可爱的一面,不致有窒息之感。有时他想离乡背井,另谋发展,可是遇到挫折的时候,很容易就想起故乡,然后又毅然跑回家去。就在这两去两回的旅程当中,他碰到了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、人生课题,于是启发他敏锐的触觉,给生命带来不同的启示。黑塞对故乡钟情至深,那里孕育了他纯朴的童年,也奠定了他的精神世界。
由于受到失恋的打击,他养成了独自喝闷酒的习惯,甚至超越了父亲。强烈醇美的酒神成了他的忠实朋友。“有什么能比酒神更具强大的力量?有什么能比酒神更美妙,更有幻想力?有什么能比酒神更热情、更活泼、更了解忧愁?酒神是英雄、是魔术师、是爱神艾罗斯(Eros)的诱惑者,也是祂的兄弟。酒神使不可能的事情实现,使穷人的心灵充满美丽辉煌的诗篇。”全情投入酒神的怀抱中,几乎就是疯狂的膜拜。回家后,他遇到了叶莉莎蓓,她的身材非常苗条,在美术馆所看到的她,实在美,美得无可挑剔。她定定地欣赏一幅画云的巨画,象牙色的云朵“仿佛是很奇妙地错综纠结在一起的丝巾,正徐徐展开成原来形状,轻飘飘地开始冉冉上升,美得令人叫绝。由叶莉莎蓓那种沉迷入神的态度,显然她也能领悟这些云的特异之处。”由此黑塞开始爱上所有的自然物,萌发强烈确实的愿望以迎接沉静的自然美。“因而放弃日常工作,以寻求静寂的世界,专心凝听造物主的歌声,观察云的飘浮,怀着无休无尽的憧憬,把祈祷之手指向永恒。”在平静的时候,他可以整天卧看云霞的变化,但在激动的时候,那就非酒不行了。
黑塞对爱情的看法,多少都带点净化作用,有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。“我总感觉到,一切愈美,与我的距离就愈远,我无法加入其中,只有在外侧徘徊。”他曾经爱过叶密妮、叶莉莎蓓及娜丽妮等女孩,但都没有结果。他曾经到北意大利旅行,体验到现代文明滑稽、歪曲的一面。“以前住在瑞士时,我隐约就有一种预感,我之处于现代社会,是个道地道地的异乡人,因而萌发离开那类的现代社会,以营求自我的生活愿望——可能是南欧一带。”他认为文学必须接触自然界中广阔而沉默的生命,而“人”的描写十分困难。“他们不管有意识或无意识,总不愿让人看到本能所趋的赤裸裸的心,而是想表演某些戏。”后来他认识残疾的波比,“他已习惯于寻找潜藏人们心中的体验喜悦和认识的泉源,不论哪个角落他都看得很透彻。”证明人性毕竟还有善良的一面。阅读的时候很认同黑塞的观点,很有投入的感觉,我爱上了南欧,后来也去过几次,寻寻觅觅,就是那种失落的感动。
黑塞的《荒野狼》写于1927年,此书一开始即带着扑朔迷离的气氛,主角哈利到底是人,还是狼呢?黑塞认为一个生长在中等阶级的人,就像其他的普通人一样,他信仰神,他喜欢文学、艺术,他有足够的生活费用,他有一个理想的童年,他知道名誉的好处,他知道助人为快乐之本,还有,他是一个天才……然而,他过的却是狼的生活。他只有单纯的狼性,他希望在荒野中驰骋自如,那里没有人,没有东西能够束缚他,可是这根本不可能的。于是就在这种人性和狼性的冲突下,他过着一种痛苦的生活:“没有人了解我的忧郁和感慨,另一个世界才有我容身之处。”他渴望可以有一个座位,望见陌生的舞台上,有无数陌生人扮演着陌生的角色,一个幸福的憧憬,或者也是一份现代文明的奢望。在偶然的机会下,哈利遇见郝敏,他们相爱了。主要是因为他们一样对生命、人生和自我感到烦厌,一样与别人格格不入。话虽如此,一匹狼,一个舞女,他们能结合吗?在终局里,哈利得到一次心灵的漫游,他进入一间神秘戏院,也就是他神秘的一生。在那里,他可以胡乱地开枪射杀任何一部过路的汽车和人。他嗅到罪恶的血腥——战争。这世界的人口太多了,他在减少人口。然后,他遇到一位东方术士,他指导哈利个性的塑造,由疯子、狂人、天才、艺术家转变成为刻苦进修的圣人。可惜的是,他还是一匹狼,最后还把郝敏杀了。
黑塞的《荒野狼》完全是一篇象征心灵独白的小说,书中多的是离奇的设想,可能使人难以明白。但对于现代社会中个人自我挣扎的痛苦,却是人人都能体会到的。我们每个人往往都兼有人性和狼性,可是我们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狼性的一面。其实,有时狼性可能还比人性淳朴直率得多呢!是吗?
通过读书,可以不断地思考,追寻自我。《巴黎的忧郁》是波德莱尔(Charles Baudelaire,1821-1867)晚年的作品,辑录了五十篇散文诗,充分刻画出巴黎的堕落,诗人内心的冲突和苦闷。本书反映现实时间之流的可怕,回荡着一种激烈的情绪,反抗传统,甚至故意投入魔鬼的拥抱里,围绕着熊熊火堆跳舞,是象征主义的杰作。波德莱尔曾经遭受卫道者法庭的检控,说他的作品有伤风化。但当他死后的第三年,最高法院却宣告1857年对《恶之华》的判决无效。其实诗人早就在《狗与香水瓶》一文预言说:“啊!可怜的狗,假如我曾给你一包粪便,你原会带着狂乐闻嗅而且会把它吞食掉。若此,你,我凄凉的人生配不上我的伴侣,你也很像读者们,决不要向他们奉献激怒他们的美妙香水,而是要给他们精选的垃圾。”此文颇有无边的狐独之感,他把狗和香水这两组互不相关的意象结合起来,而创造出一种冲突的效果,故意挖苦法庭,也藐视那些无知庸俗的读者。意在言外,有待大家细心地咀嚼。
川端康成(1899-1972)的《雪乡》,或译《雪国》,含蓄细腻,风华蕴藉,诗一般的语言,必须用心灵才能感受出来。《雪国》的故事有两条对比的主线。一是岛村跟驹子前后的爱情,开始时岛村只是抱着远观的态度,拼命压抑情欲,要保留一份真情,一份美。第二次再来的时候,她无可避免地做了他生命中另一个女人,渐渐地肉体的接触使他感到厌恶,然后岛村又想逃离。“驹子的肌肤,像刚洗过一般的干净,想不到她竟是为了岛村偶然的一句话,就那么误会的一类女人,反显得有着难以违拗的悲哀似的。因红叶的褐色衬得日渐暗淡的远山,借着初雪,鲜艳地复活了。”岛村原是为追求美而来的,但肉体交欢破坏了他的美,于是叶子成了他生命中的女神而复活了。
书中另一条主线是叶子和驹子情与欲的对比。叶子出场不多,但在故事的开端、结束以至一些过渡的场景里,她都出现了,飘忽而来,然后又飘忽而去,不留任何痕迹,留下的只是那明亮的眼神和凄美的声音,在冰雪中回荡。她是灵的化身,美的象征,叶子才是隐藏的主角,然而就是捉摸不住。
《雪国》中的叶子大概只出场三次。一是开场时他们在火车上相遇,叶子一边照顾病人,一边托站长照顾弟弟。“她的声音美丽得近于悲怆,响亮得会在雪夜里传过来的回声一般。”又说:“人物是透明的虚空,风景是昏闇中朦胧的流光,这两者融在一起,描绘出超然物外的象征的世界。尤其是那小姐脸庞上映出来野山灯火的时候,岛村因那无法形容的美,甚至颤动着心胸。”此后这些意象一再出现,成为叶子的标志。中段岛村只跟叶子接触过一次,她要求岛村带她到东京去,他答应了,甚至为此而避开驹子。结果是叶子在戏院的火灾中被烧死,木块落在她的脸上,“火的亮光在她苍白的脸上闪动着过去”,首尾遥应。川端康成所要追求的,可能就是这一霎刻骨而又凄绝的美。
似曾相识的感觉,很多时候这些意象也会在我的生命中流淌而过,跟我的创作不谋而合。我思故我在,融会贯通,不分彼此。

黄坤尧的书单。
黄坤尧的书单
《乡愁》,黑塞著,陈晓南译,志文出版社,1971
《荒野狼》,黑塞著,杜菁译,华明出版社,1970
《巴黎的忧郁》,波德莱尔著,胡品清译,志文出版社,1973
《雪乡》,川端康成著,金溟若译,星光出版社,1980
《雪国》,叶渭渠译,山东人民出版社,1981
黄坤尧
责编 刘小磊